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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西夏墅镇的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区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环境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许可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民主法治的建立健全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公民关注公共事务的程度越来越高,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越来越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愈加强烈。这就要求排污单位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全面、及时地公开自身的环境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其环境信息,是保障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权利的需要,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