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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新委办[2017]20号《关于调整2017年新北区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待遇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北区河海财政分局深入践行“三大一实干”优良作风,积极应对落实被征地农民保养金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分局汇同街道有关部门认真核实补发名单,积极筹措资金,4月份第四年龄段保养人员1138人,正常发放保养金611370元,补发1-3月份保养金208800元,现各类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保养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提高至750元,财政分局继续增加民生投入,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原籍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进一步促进了街道和谐稳定发展,为种好“河海幸福树”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