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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新桥镇人保所规范自行核查工作流程,对辖区内24家企业开展了自行核查工作。
镇人保所工作人员提前三天通知被核查单位上门核查日期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核查小组应根据被核查单位准备的资料填写相关表格,固化相关数据,如发现有应保未报人员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