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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新桥镇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桥镇财政分局实施三举措配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召开部署会议,成立失地农民保障经费测算组,明确责任分工,并根据各村情况配备1-2名经费测算员。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人社所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宣讲,研究探讨新老政策差异及村民的影响并,提升成员业务知识水平。
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费预测算,摸清经费组成结构,确保村民最大幅度享受社保待遇,将社会保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