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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区卫生监督所于2019年10月18日至21日上门为辖区内新开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工作。
执法人员为各机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同时对机构提出规范执业要求:要严格按照许可的诊疗科目进行执业,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医疗文书书写应当规范,并做好院内感染及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通过对新开设医疗机构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有助于增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在今后提供诊疗服务时做到守法经营,有效预防医疗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有一个放心就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