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829897.com)公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已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载体,及时将可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发布,结合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实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及时发布与更新。在政府采购网或新北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条,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改造发布招标、中标公告,全面公示项目工程、施工标准、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等具体情况,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中标备案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有效地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4.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自查自纠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2556.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序推进,积极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面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需求,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局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以推广我局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方便公众咨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