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8条。其中,机构概况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25条,政策解读类1条,热点问题类21条,部门信息公告公示71条,部门信息类652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了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常州高新区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进行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健康新北”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作用,及时发布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等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化,个别信息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我局将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卫健系统开展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外公开的宣传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有些差距。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22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7件。主办案件年内均已回复,办结率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