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常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2021年区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党政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设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质效,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区政府、区党政办文件8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准确适用《条例》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6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依法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统一标注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日常检查和运维更新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内容质量和传播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科学推动政府网站规范运行,做到发布信息分类有序、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深入贯彻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环节。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全区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通报监测检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1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惠企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指导培训,组织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切实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办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发《新利国际app下载 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是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21年,我办共主办人大建议1件,协办政协提案2件,均严格按照承办、审核、签发、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要求完成办理工作,满意率达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