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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北区物业行业管理水平,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守法履约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新北区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建立新北区物业行业“黑白名单”制度的通知(试行)》(常新住建〔2022〕112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新北区物业行业“黑白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白名单”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黑白名单”制度适用于新北区范围内为商品房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物业服务企业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列入新北区物业行业“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
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入“白名单”:
1、依据《新北区开展物业行业“提质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常开委办〔2020〕43号)(以下简称“提质创优”),在活动中被评定为A+级企业的;
2、在新北区范围的在管住宅物业项目获得当年度省级以上示范荣誉称号的;
3、在紧急突发事件或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出色,受到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发文通报表彰的;
4、其他经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区物业主管部门认定有与以上三项同等突出表现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什么情况将被列入新北区物业行业“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在“提质创优”活动中被评定为C类级企业的;
2、在管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引起的物管矛盾频发或集访、群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问题被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问题被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含)、被公开通报的;
6、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或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交接、拒绝撤出物业服务项目的;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
8、其他经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区物业主管部门认定有与以上七项同等严重不良行为的。
四、对列入“白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何激励措施?
答:对列入“白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2、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
3、纳入《新北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备选库》;
4、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承接新北区范围内项目公开招投标时,在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不与“提质创优”活动激励加分同时享受);
5、按照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五、对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答:对列入“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列入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和行业监管力度;
2、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3、不建议在新北区范围内承接新项目;
4、将列入“黑名单”情况载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证明核查单;
5、建议市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取消或限制其物业服务招投标资格;
6、由属地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
7、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扣10分;
8、按照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