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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落实常州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工作。近日,常州国家高新区发布了《常州高新区“科创积分贷”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大举措,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1.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常州高新区成为首批“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试点高新区,为更好的集聚金融资源落地,围绕企业创新需求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出台此办法。
2.办法支持科技企业的范围及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户管均在常州高新区,且参与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高新技术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人才企业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主业不属于国家明令的禁止范畴。
(3)原则上持续经营一年及以上,能够提供完整财务报表。
(4)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担保前两年内征信记录良好,信用卡或其个人名下贷款连续逾期记录3期(含)以下,累计逾期记录6次(含)以下。
(5)借款人授信时为正常类客户,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等查询的征信报告未结清业务记录中不存在其他不良和关注类情形,且在贷款发放时不存在未结清的逾期记录。
3.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何?
担保机构、合作银行提供2亿元资金规模的“科创积分贷”担保贷款额度。超过该金额的,合作三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银行根据创新积分档级可为企业提供不同额度的担保贷款,具体额度为:(1)积分100分以下,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积分100分(含)以上,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贷款利率原则上以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布的同期LPR为基准,上浮不超过80个基点。担保机构不得向借款企业收取担保费用,担保机构、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4.申请“科创积分贷”具体操作流程如何?
(1)区科技局向合作银行、担保机构推荐创新积分企业。
(2)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负责独立开展审贷业务。
(3)担保机构对合作银行提交的“科创积分贷”担保贷款资料进行非现场审核,实行“见贷即保”。
(4)企业与合作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作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