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视界>18luck.com >审计局> 内容
近日,新北区审计局出台《新北区区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相关程序和事项,为更好发挥审计结果反馈作用、提升审计整改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办法》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召开时间和与会范围。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应在正式出具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后一个月内召开。与会范围包括局分管领导,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
《办法》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议程。要求反馈会的议程应包括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局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等三项。对审计结果反馈会要做好记录,将记录表归入审计档案管理。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相关程序和事项,将促进更好地做好审计结果反馈工作,助推审计整改工作的高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