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条,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公示公告、信息公开、职位说明、政策文件等内容,进一步打通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科技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四)平台建设。我局通过区门户网站进行网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常抓常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有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存在一定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重视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公开信息内容方面还不全面;
2.公开内容深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域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格式。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重视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保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使得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及时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方便公众随时了解相关信息,更好地实现科技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公众充分享受到政府网站带来的便捷服务,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科技局共承办有关科技方面的人大建议1件,其中主办1件;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4件。针对提案办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我局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调查研究,强化落实,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第23号政协提案《关于打造(引进)区域高端科学技术转移机构、补齐我区科技创新短板的建议》获2021年度提案优秀办理件。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