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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共五章,全文5万5千多字,在分析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优势和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新北区继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式确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并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出具体部署,为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协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和生态安全建设工作。为加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步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进行修编,形成《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全区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编制,对2022-2030年期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详细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基础
新北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印证了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全区2021年PM2.5浓度较2017年下降18%;实现连续5年国、省考水质断面两个百分百达标,环境质量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打造“四横四纵”生态空间网架格局,全区共建成94个公园绿地,绿化覆盖率达39.63%,完成沿江300米范围内生态复绿和景观湿地系统建设,新增绿地超3000亩,实现长江岸线的“留白复绿”,长江常州段生态岸线占比80.6%,居江苏省第一。
(二)制定过程
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召开部门讨论会,广泛征求企业及民众意见,于2022年7月26日开展第一轮征求意见,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的评审会,于2023年2月22日第二次征求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意见,经认真研究、充分吸纳相关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规划文本及重点工程表。同时积极对接上位规划,常州市于2022年12月发布《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区级规划与上级规划基本保持一致。2023年4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通过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及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规划》决策主体适格,决策权限、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三)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主要讲述区域概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章为规划总则,主要由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目标和建设指标等4个小节组成。规划指标包括6类37项,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参考性指标16项。第三章为“规划任务与措施”,分别从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生活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等六大方面排布主要任务。第四章为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主要讲述重点工程类别、投资匡算额以及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第五章为“保障措施”,主要由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和社会参与等5个方面组成。
(四)重点工程
《规划》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提出六大类54项重点工程,总投资超过156亿元。其中: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工程8项,投资12.07亿元;生态经济支撑体系工程11项,投资42.09亿元;生态环境支撑体系工程15项,投资61.82亿元;生态生活支撑体系工程12项,投资38.71亿元;生态文化服务体系工程5项,投资0.935亿元;生态制度约束体系工程3项,投资0.4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