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 〔2022〕73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常政传发〔2022〕429号)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合法、准确、全面、及时”。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2年度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www.829897.com)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3条,其他类8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区教育局收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已完成目录编制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年报公布等制度;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二是优化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除了用足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还充分利用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新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种招聘信息和资格认定信息,在办公室楼道设立党务政务公告栏和办事指南,通过高新区报发布信息等。
5.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情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还需进一步扩充;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继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进行;四是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重点利用新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招生、招考、学校建设等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信箱等交流渠道,向社会公开,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2022年度“新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150篇网文,总阅读量超13万次,关注人数过万。
2.扩大政务开放和公众参与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实有回音”。对于各类信件件,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部分信件转回属地解决处理,提出参考意见;对重要问题都派专人到问题发生地,与当事人和举报人进行核查,最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单位、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一年来,我们常州12345政府热线平台、江苏省阳光信访平台、新北区政府信访平台及上级交办件合计1500余件,有效扩大政务开放和公众参与渠道,促进了教育和谐。
3.圆满完成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在2022年新北区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提出了涉及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提案共24件(主办20件,协办4件),人大代表们提出了涉及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建议共28件(其中主办22件,协办6件),我局在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高度重视,详细研读,周密部署,经各条线、各部门通力合作,由我局主办的20件提案、主办的22条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满意度均为100%,圆满完成了任务。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