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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挂D〔2024〕16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95.296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3045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孟河镇滕村、石桥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计
农用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计
其中耕地
1
孟河镇镇集体
0.069
0.009
0
2
孟河镇滕村村集体
0.3285
3
孟河镇滕村第二组
43.6785
37.4955
4
孟河镇石桥村村集体
6.4245
0.048
6.3765
5
孟河镇石桥村第九组
10.1115
9.7095
6
孟河镇石桥村第十一组
22.2255
22.1565
82.8375
76.461
69.747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孟河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550711
特此公告。
附件:CZXB23045地块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