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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D〔2024〕97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10.2815亩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CZXB24016地块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西夏墅镇水塔口村、魏村街道青城村(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亩
序
号
所在村组
合计
农用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小计
其中耕地
1
西夏墅镇水塔口村横河头东组
28.9575
0.6345
0
2
西夏墅镇水塔口村横河头中组
35.4555
0.5565
3
西夏墅镇水塔口村横河头西组
31.2555
0.5505
4
魏村街道青城村十二组
14.613
110.2815
1.7415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西夏墅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432666
特此公告。
附件:CZXB24016地块征收红线图.pdf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